(一)企业重组怎么认识和维护债款人利益
现实中,企业重组往往拿债款人开刀,无视债款人利益,更有甚者,有些企业成心打着产权重组的旗帜,公然逃避债款。因此,企业重组,债款维护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,非此将形同杀鸡取卵,搞活甲企业的一起,整垮乙企业,得不偿失,没有宏观效益。
(二)企业重组对原债款的处理有清晰的法律依据
我国《公司法》第七条规则: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,必须按照法律,行政机构规则的条件和要求,转换经营机制,有步骤地清产核资,界定产权,整理债款债款。《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意见》第十一条也规则:原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,应对原有企业的债款、债款进行整理,原有企业的债款债款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。
(三)典当财物的产权重组问题
现行企业财物,大部分都作了典当,产权重组应事前征得典当人同意,典当权人也可通过处分典当物清偿债款,典当财物重组后,重组的公司应与典当权人从头签订协议承认。
(四)财物剥离的债款问题
实践中,多数债款人以企业改组为名,将经营性财物剥离组建股份制企业,将债款甩给老企业,这一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。财物剥离的实质,是企业分立,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则:企业法人分立、兼并,它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